卫福部:棉籽油精炼可当食用植物油 各国都如此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卫福部食药证实国内进口棉籽油第一大制油厂是彰化「富味乡」,由于粗制棉籽油具生殖毒性,引发消费者更大恐慌。对此,卫福部表示,精炼之棉籽油为世界各国烹调使用之植物油之一,以美国为例,精炼棉籽油约占5-6%美国国内油脂市场,其中约56%做沙拉或烹饪用,36%用于焙烤或油炸,8%用在人造奶油或其他用途

食品药物管理署指出,我国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民国68年起即规范食用棉籽油需将粗原油经过脱胶脱酸、脱蜡、脱色、脱臭等精炼加工过程,并订有食用棉籽油品质规定(CNS总号4832类号N5144);至于美国农业部网站资料也显示,美国也允许棉籽油用于烹调。

食品药物管理署指出,棉籽油是以棉籽为原料,经由压榨或压榨、萃取并用方式制取油脂而来,未精炼的棉籽油不得作为食品使用;经过精炼加工的棉籽油,可去除自然存在于棉籽的棉籽酚;棉籽酚为棉花植物所含天然毒素,存在于叶子、茎、花以及种子,以种子的含量最多。棉籽酚为植物抗毒素,用以保护棉花免于虫害病菌侵袭。依据实验,纯绵籽酚对男性的生殖毒性,在于会造成精子死亡、抑制精子生成以及减少精子数,可能进一步导致不孕。

食品药物管理署指出,经查世界各国对精炼食用棉籽油的相关管制规定,食品法典委员会在1968年曾讨论是否要订定棉籽酚的限量,但经评估后,认定精炼棉籽油的安全性,所以没有订定管制标准;再查其他国家也无相关规定,但仅中国大陆曾于1930 -1940年间,因江苏省村落都没有婴儿出生,推测此不孕事件可能与民众食用未精炼粗棉籽油有关,之后,规定棉籽油需精炼才可供食用,并限制棉籽酚含量为0.02%以下。

食品药物管理署再次强调,精炼棉籽油在世界各国均为可食用之植物油;在我国,如用于调配调合产品时,则需依规定清楚标示;未经炼之棉籽油因含有高量之棉籽酚,不得作为食用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