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牛乳没香料 乳制品标示不合格「光泉」也上榜!

食药北区管理中心科长姜宝仁。(图/记者严云岑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食药署今(6)日公布乳制品稽查结果,针对全台20家乳制品加工制造业者针对安全管制系统(HACCP)、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标示等部分进行稽查。在抽样的58件产品中,共有15家不合规定,乳制品大厂光泉嘉义厂也有一件「巧克力牛乳」上榜,目前所有违规产品均已回收下架,并由地方卫生局处办中。

乳品国人重要消费食物,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主任邱秀仪表示,此次稽查项目除了强制性检验、食品追踪追溯系统、产品标示及GHP外,更把2011年起强制实施的HACCP纳入其中。

▲食药署乳制品稽查记者会。(图/记者严云岑摄)

稽查结果显示,HACCP不合格者,多为产品描述未清楚叙述、纪录文件未确实,新北市的「隆昌食品有限公司」、台中市的「外埔农会酪农鲜乳工厂」等皆在不合格名单内,现在仍在限期改善中。GHP不合格的主要缺失则为支柱地面天花板保持清洁表单纪录不完整等,除上述2家厂商外,位于台中市的「日光食品工厂股份有限公司」与台东初鹿牧场的「超能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亦在限期改善名单内。

科长姜宝仁说,标示不实产品,主要以营养标示格式错误、未标示醒语及食品添加物未标示或标示不完整等,在稽查的20家厂商中共有8家不合格,其中以桃园市的「省都乳品股份有限公司」违规6件最多。不合格样态包括有效期限标示不实、营养标示格式有误、巧克力调味乳标示的羊乳粉季节性添加等,产品已全数销毁,并遭桃园市卫生局开罚24万元。

▲GHP不合格示意图。(图/记者严云岑摄)

另外,嘉义光泉牧场的「巧克力牛乳」因为原料标示有产品未有香料,涉嫌违反《食安法》第22条标示不完整,目前已被嘉义卫生局限期回收并改善完成。桃园市「爱如蜜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则是因为将优格有效期限「多标一天」,遭地方卫生局开罚4万元。

姜宝仁说,根据食安法规定,GHP与HACCP不符合规定者,若限期未改正,将可依《食安法》第44条,处6万~2亿元罚锾,业者应定期检查冲填台下是否有油渍,并且将温度计定期送外校正,确保GHP合格。此外,产品标示不合规定,将可依同法第22条或28条,处4~400万元罚锾,并命产品限期回收改正,在改正前不得继续贩售

▲乳制品稽查结果汇整表。(图/食药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