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把保证日当使用期限 礼券扔掉亏很大

全家家乐福礼券未标无使用期限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您知道礼券不能限制消费者使用期限吗?为了确保礼券不变废纸,上头还有标明银行履约保证期限」,有民众误以为便利商店礼券上银行履约保证期间为礼券使用有效期限,竟然就把礼券随手扔了。消保调查发现,包括全家、家乐福礼券,都未强调没有使用期限,容易让民众造成误会

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费者保护官许宏仁表示,有民众表示自己持有的全家便利商店礼券上仅印有银行履约保证期,却没有明载使用期限,「他以为履约保证期间就是礼券使用有效期限,误认已过期就把它丢了,没想到听友人说礼券是无使用期限,让他愤而向我们投诉。」

▲民众误把礼券银行履约保证日,当作使用期限。

履约保证期间是金融机构对于企业经营者发行礼券所为担保责任。许宏仁表示,礼券没有使用期间,因此在定型化契约上并未要求厂商在礼券上印「无使用期间」的字样,若因此造成消费者发生误认,企业经营者应有责任予以厘清注明。

消保官调查同质性礼券发现,除了全家超商外,大卖场家乐福的礼券也没加注写说「礼券没有使用期限」。对此全家超商公关经理林翠娟表示,未来礼券上头都会加上「本礼券无使用期限」的字样。

消保官表示,依据消保法现在任何礼券,都不能有使用的期限限制,如果怕礼券变白纸,最好还是在在履约保证期间内用完,避免商家恶性倒闭,最后求偿无门。(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