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乐游券日期误植 观旅局延长使用期限至10月1日
桃园观光景点买1送1券使用时间错置。(翻摄照片/吕筱蝉桃园传真)
有民众抽到桃园市政府观光景点买一送一券,收到市府确认电子邮件使用期限为9月31日,欲使用乐游券时,发现只能使用到9月21日,向官方LINE反映后收到的回应让他很不满,遂向市议员黄敬平陈情。黄敬平说,市府办理旅游券,除了券本身的「射幸性」(不确定性)令民众质疑之外,连给付兑换的流程以及配套都没做好,市府应有合理补偿机制。
民众说,前阵子在官网有抽到买一送一券,后来收到了桃园市政府发来的电子邮件通知到期日是9月31日,但在9月22日去消费才得知券已于9月21日到期,民众不满,以官方线上咨询LINE服务询问电子邮件上显示之使用到期时间与真实使用期限不符,却获得官方回应「您觉得9月有31吗?」
黄敬平说,官方在办理旅游券抽奖活动寄发通知信通知民众使用期限,却与活动使用期限不相符,民众根本无所适从,官方的回应窗口竟以嘲笑的方式回应民众,观感太差,此错误源自于官方,不可归责于民众,市府主办机关观光旅游局应给予民众合理补偿。
观旅局长杨胜评对此表示,厂商回应民众的方式有欠周妥,而时间错置的疏失,观旅局会概括承受,并且将原使用期限至9月21日的票券延长至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