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毒菜脯含苯甲酸 两大业者共1.8万箱被查封

地方中心嘉义报导

淀粉风波未平,《壹周刊爆料嘉义县制作菜脯老字号「菜脯王」所使用的防腐剂里添加的苯甲酸,嘉义县卫生局29日会同检调单位实地调查,当场查封布袋王、元泉益两家生产菜脯的工厂相关产品共18869箱,防止疑似问题产品流出市场。

卫生局29日配合台南地检署,前往布袋镇菜脯制造生产地区全面抽检辖内18家菜脯制造业者总计抽检42件,将检验苯甲酸、己二烯酸及甲醛预计6月5日完成检验报告

卫生局表示,布袋王(即泉利农产食品行)、元泉益两家生产制造菜脯被指称缩短制程直接浸泡苯甲酸液体,也就是含防腐剂超标,业者当场也无法提出合格使用苯甲酸、己二烯酸及甲醛证明,随即将厂内的产品予以暂时查封,就地保管,将依据检验结果进行后续处理,数量为布袋王5469箱(菜脯4617箱、高丽菜干850箱)、每箱20台斤;元泉益13400箱(高丽菜干200箱、菜脯13200箱)、每箱20台斤。

卫生局今天也调阅99年至102年2月处分资料,其中泉利农产食品行所产制的菜脯,曾因检出苯甲酸含量超过标准,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2条,分别处3万至6万元罚锾计4次在案。

至于《壹周刊》报导指称,嘉义县卫生局去年5月发布新闻稿,抽验布袋菜脯共22件全数过关,为商家挂保证等的内容,嘉义县卫生局表示,经查该则新闻稿应为98年云林宜兰地区被查获大量菜脯制造非法添加甲醛事件,为防止添加甲醛黑心菜脯流入市面危害民众健康,该局于98年5月21日配合检调单位,针对布袋镇菜脯制造生产地区--全面进行菜脯抽验,共计抽验22件,由检调单位指定检验项目为甲醛,送卫生署药检局指定检验机构,检验结果均未检出违法添加甲醛,遂于98年6月4日发布新闻稿。

卫生局指出,依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限量标准,苯甲酸乃属防腐剂,可使用于菜脯(萝卜干)制品用量标准为1.0 g/kg以下,至于菜脯屡遭检出防腐剂超量,探讨原因乃菜脯属农产品,且多以手工大量制作,业者在生产设备不足下,常混合不均匀,加上气候影响,导致菜脯屡遭检出防腐剂超量情事

卫生局长钟明昌呼吁消费者,烹调菜脯(萝卜干)产品前,应先清水浸泡1小时以上,并充分的洗涤,再加热食用;购买菜脯时选择商誉良好之店家,不选择颜色过于白皙或有刺鼻药水味的菜脯,注意货品来源及标示之完整性,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