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保护与发展相得益彰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国自1956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建立了包括自然保护区在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超过11000处,约占国土面积18%。但这些自然保护地分别由多个部门管理,由于顶层设计不完善、空间布局不合理、分类体系不科学、管理体制不顺畅、法律法规不健全、产权责任不清晰,导致我国自然保护地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旧的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迫切需要改革。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在管理体制上打破按部门分头设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的“九龙治水”局面,实现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同时,逐步改革按照资源类型分类设置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做法,突出“山水林田湖草”的严格保护、整体保护、系统保护,使交叉重叠的碎片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国家公园在世界上已有130多年发展历史,全球200多个国家或地区都建立了国家公园。我们在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过程中既注重对接国际,也坚持中国特色。在试点中,我国坚持国际社会关于国家公园的基本共识,以实现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为目标,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原真性保护;国家公园在保护生态的同时,提供精神享受、科研、教育、娱乐、游憩机会,推动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等公共服务,并由国家直接行使事权,建立统一管理机构。
从特色上看,我国国家公园试点立足于人多地少、历史悠久、开发强度大的基本国情,体现了三大亮点。一是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下大力气对那些还基本保持自然状态的区域实行更加严格的保护,把最应该保护的地方保护起来,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资产。目前,10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总面积超过22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陆域国土面积的2.3%,中国推进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力度之大世界瞩目。
二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顺应自然、道法自然,形成许多的天人合一生产生活模式,成为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国家公园不仅保护大面积的自然区域,还要关注这些自然区域承载的人文要素,加以保护传承。
三是国家公园建设要肩负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重任,兼顾拟建区域原住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产生活方式,发展生态经济,使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金山银山。
在国家公园建设中,要通过“社区共管”“社会参与”处理好保护和社区发展的关系。根据国家公园功能定位,明确国家公园区域内居民的生产生活边界,周边社区建设要与国家公园整体保护目标相协调,鼓励通过签订合作保护协议等方式,共同保护国家公园周边自然资源。引导当地政府在国家公园周边合理规划建设入口社区和特色小镇。此外,还应在国家公园设立、建设、运行、管理、监督等各环节以及生态保护、自然教育、科学研究各领域,引导当地居民、专家学者、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鼓励当地居民参与国家公园内特许经营项目,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一批国家公园人才教育培训基地,通过共同参与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共赢。 (作者:唐小平,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