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气燃费开征 年底前缴费免罚钱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交通部公路总局宣布,2012年的自用车燃费于7月1日起开征,缴费期限到7月31日止;不过公路总局7月2日表示,民众只要把握在年底以前缴纳,都不会受罚,到超商补单,也不需要手续费

如果民众没有在期限内缴纳汽车燃料使用费,公路总局会在10月份再寄一次催缴通知单,只要在年底以前缴纳都不会受罚;但如果过了年底,公路总局会依照欠费时间以及排气量的大小作为罚款依据,金额新台币300元至3000元不等。公路总局表示,民众可以多到超商缴纳汽燃费,不需要另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