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报失10年 竟收19万催缴罚单
新竹一名徐姓女子向媒体爆料,母亲在10年前就向警方通报车牌遗失,当时因被告知没有车牌不能报废,未向监理单位办理报废手续,不料今年8月却收到2张罚单,指她未申装eTag,却行驶ETC收费车道。此后又陆续收到多张罚单与催缴通知书,要求缴纳民国82年到101年的汽燃费等,合计约19万3千元。
徐小姐表示,今年8月收到罚单,指她在今年5月23日中午,先后通国道北上杨梅与树林ETC车道,但未申装eTag,系她开处3000元罚锾;10月时,又收到82年至101年汽燃费等税费催缴通知书,所有发单加起来高达19万3千元。
新竹县议员陈栢维质疑,难道ETC收费车道没有辨车系统,无法查出失窃车而进行拦查吗?警方与监理单位应有连线做好防制犯罪措施,这不但是治安上的漏洞,也会增加百姓的困扰。
国道高速公路局表示,目前电子收费车道没有赃车辨识系统,已在研议;对于报废车牌却索取税费的部分,车主可向相关单位申诉。
新竹监理所也表示,车主在81年10月就已办理过户,但82年起就没有再缴纳汽燃费,牌照税也只有缴纳3年,车子已在96年因逾期验车被注销车籍,今年5月车主违规后,是为车辆仍在使用中,因此再追讨97年至101年欠缴税费。若车主能提出合法资源回收场报废四联单收据,相关税费可以追缴到报废前一天,如果没有证明,也只能依法追讨,建议车主先到监理所,确认违规车辆非本人所有,办理撤销追讨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