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狩猎保育动物释宪认有罪 王光禄:除非被判死,我会继续狩猎
布农族猎人王光禄于2013年,持非法土造长枪狩猎保育类山羌、长鬃山羊给母亲吃,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枪砲弹药管制条例》,判刑3年6月确定后声请释宪,大法官7日作出释字803号解释,认定王光禄行为违法,让泰雅族民族议会秘书长痛批,民进党对原住民仍沿袭过去殖民统治的心态,而本次声请释宪的王光禄、潘志强也在连线中表示,将继续打猎。
▲协助本案的谢孟羽律师,对释宪结果相当失望,接下来将再往立法院努力 。(图/记者罗志华摄)
除王光禄外,卑南族猎人潘志强于2014年间在台东,虽持合法的自制猎枪,但狩猎的2只山羌属保育类动物,犯《野生动物保育法》判刑6月、的易科罚金18万元确定,也是本次释宪的声请人。
协助王光禄官司的谢孟羽律师表示,虽大法官承认宪法保障原住民狩猎文化,但仍应受《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范,但就连动物专家也曾指出,原住民狩猎有助生态平衡,显见大法官根本不了解山上的状况,而在《枪砲弹药管制条例》部分的认定中,也只允许原住民使用粗糙、不安全的自制猎枪,实在是相当落后的见解。
▲泰雅族牧师欧蜜.伟浪痛批,民进党仍沿袭过去殖民统治的心态看待原住民。(图/记者罗志华摄)
泰雅族民族议会秘书长、欧蜜.伟浪牧师痛批,即使经过政党轮替,现在政府仍以过去殖民统治的心态面对原住民,当中华民国来台湾时,就先强迫原住民讲国语,又藉国家法律,把原住民生活的土地纳入国有,现在又用你们「文明的法律」,限制原住民的狩猎文化,从来都不理解,却将我们一一拆解。
当事人王光禄连线表示,虽对结果有些失望,但他不怪大法官「因为他们不了解我们」,只希望能尊重原住民的狩猎权,更强调「除非我被中华民国法律判死刑,或我无法再上山,不然我仍会继续狩猎」,并表示原住民狩猎本来就重视生态平衡,他们不是没有保育观念,想邀请大法官实际上山了解状况。
▲现场连线2位当事人,王光禄、潘志强皆表示,即使释宪结果如此,他们仍会坚持狩猎文化。(图/记者罗志华摄)
潘志强表示,狩猎是原住民的文化,不解为何法律要企图抹灭,且依现代状况,原住民本来就该用精良的枪枝狩猎,不该被限制在不安全的「自制猎枪」,而即使释宪结果如此,他也会继续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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