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权释宪案今举行言词辩论 郑天财吁回复健全的原住民狩猎文化集体权

国民党立委郑天财。(郑天财办公室提供)

大法官今天就原住民猎人王光禄、潘志强、黄嘉华声请释宪案,举行言词辩论,许多原住民及各界团体、国民党立委郑天财(Sra Kacaw)等到司法院声援,期盼司法院能够还给原住民族应有合理用枪狩猎权利

郑天财表示,能够有这次释宪机会,非常感谢法扶基金会律师为了乡亲权益据理力争,也感谢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最高法院桃园地方法院为了原住民族应有权利,皆提出了释宪申请,并且感谢司法院能受理本案举办言词辩论,也期待司法院大法官能还给原住民族应有完整的狩猎文化集体权。

郑天财说明,原住民族用制式猎枪狩猎早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了,无论是清朝、日据时期或是国民政府时期皆以制式猎枪为主要狩猎的工具,当时对于原住民使用猎枪的管制从来就没有要求需要原住民自制狩猎用的枪枝,随着这样的历史,原住民族用制式猎枪狩猎已然是表彰原住民族狩猎文化集体权的核心要素

他进一步说,如同许多法庭之友意见中都有解释,原住民狩猎权是一项集体权、文化权,只是这项集体权、文化权是靠原住民猎人来体现与落实,因此限制原住民使用制式猎枪的情形下,对狩猎文化集体权的体现就是不完整,因此期盼司法院大法官在于本案相关审查上,能参酌法庭之友的论述,以原住民族集体权、文化权为审查之方向

郑天财强调,历届立委都有提出回复原住民族使用制式猎枪的权利。从早期华爱林通宏民国72年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制定的时候,就一再要求绝对要保障原住民族使用枪枝的权利。

郑天财指出,他也在第八届即提案放宽原住民族使用工业用喜得钉火药,更在第九届及第十届有提案原住民族狩猎用枪的专法,以及在去年审查修正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时,也提案要求要回复原住民族使用制式枪枝,无奈警政署内政部行政院,从72年到109年仍然持续不同意,致使相关法律提案持续遭到封杀。

另外就环境生态保护及治安考量问题,郑天财补充,原住民族使用制式枪枝狩猎上百年,从未有灭绝性的扑杀,原住民族狩猎的目的乃以自用够用为目的,因此本来在狩猎的模式上就不允许有大量猎捕的行为,反过来说,现在许多不精良的枪,在打到猎物时,无法直接一枪毙命,让猎物负伤逃亡,因为无法取得猎物带回去食用,只能继续猎捕,如此反而有更多不必要的猎杀。而在治安问题上,原住民用枪从来都与影响治安的枪枝犯罪无关。

最后,郑天财重申,今天的释宪案除了王光禄、潘志强、黄嘉华本身的案件外,更关乎了原住民族传统狩猎文化集体权的健全完整性,在尊重司法独立审判精神下,希望司法院大法官能够尊重历史文化传统,回复原住民族狩猎文化集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