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检察官6年前起诉贿选 蓝委用监察院回击「弹劾」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国民党立委廖正井在第7届立委选举时,因为贿选疑云,遭到当时的桃园地检署检察官蔡鸿仁以违反《选罢法》求刑5年,直到今年1月高检署决定不再上诉,全案才确定无罪定谳。确认无罪后,廖正井24日到监察找值班监委复甸陈情,希望监院可以因为蔡鸿仁侦讯证人时,违反刑事诉讼程序规定,予以弹劾。▲蓝委廖正井(左)24日到监察院陈情,带领一群国民党立委壮大声势。(图/记者赖于榛摄)廖正井指控,蔡鸿仁当时侦讯相关证人时,过程违反刑事诉讼程序规定,例如未全程录影,像是证人廖庆福的侦讯过程,竟然就有3次无故中断录音,181分钟的讯问过程,只有87分钟有录音;制作笔录也没有按照当事人意思记载,廖正井再举廖庆福来说,蔡鸿仁有利他的部分都被蓄意遗漏

「检察官有政治立场偏颇」,廖正井说,蔡鸿仁在侦讯过程中讯问陈永田时,就挑明地问,「你为何不帮郭荣宗送,要帮廖正井送?」廖正井指出,蔡鸿仁的缺失,监察院99年的调查报告就曾显示,但是法务部却无视监院的调查报告,甚至将蔡鸿仁升为特侦组检察官,认为检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已经失灵,要求监察院依法介入、弹劾。

廖正井带领一群国民党、无党籍立委壮大声势,共同到监察院找今日受理陈情的值班监委李复甸讨论陈情案,廖正井说,「这是历史司法人权重要的里程碑」,通常案子宣判之后,当事人选择息事宁人结果造成检察官日复一日滥权起诉、违法妄为,但他不愿姑息,希望透过告发,让检察官对起诉负起责任,为全民长期遭滥诉的状况画下休止符。监委李复甸了解指出,该案前有类同案件,已经监院调查完毕。今日陈诉主要针对通案事项而非个人遭遇,该院将尽速研议,盼日后对检察官滥权追诉得以约束,期有效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确保司法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