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段宜康吞曲棍球?!监委竟弹劾检察官惹检方众怒

监委弹劾办案检察官为段宜康曲棍球解套,引发检察界众怒。(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在2014年县市长选举中,公开指控担任曲棍球协会理事长的前国民党立委林沧敏诈领补助款,段还呛若指控非实要吞一颗曲棍球,结果法院判决段宜康败诉确定。彰化地检署侦办本案的检察官陈隆翔,14日竟遭监委弹劾,引发检察界众怒,要求「监委勿侵犯侦查权核心」。

本案起因于2014年11月间,段宜康先后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以及脸书发文,指称「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更呛「以上陈述如果不是事实,段宜康就当众把一颗曲棍球吃了!」随后段宜康在彰化县候选人魏明谷竞选造势晚会上台演说,又说了林沧敏诈领补助款等等言论。另外魏明谷也引用段宜康记者会、造势晚会的内容,在报上刊登广告,强调「段宜康赌吞曲棍球呛林沧敏涉弊诈领补助款」。败选的林沧敏不满,起诉求偿,最高法院去年8月间判段、魏2人须赔偿100万元、登报道歉、删除文章确定。

而曲棍球协会诈领公款案由彰化地检署检察官陈隆翔侦办,陈检于2014年间侦办本案后,认为林沧敏未涉案,全案仅是李姓秘书长与张姓总教练所为,而且2人已经缴回补助款差额540万元与68万余元的旅费,最后对李、张2人做出缓起诉处分。全案经由台中高分检再议后,已经驳回再议确定。

但全案经由段宜康向监察院陈情后,监委高涌诚、蔡崇义进行调查,并于14日投票表决,以6比5票通过对陈隆翔弹劾案,引起检察界众怒。

检察官协会深夜发表声明,强调「侦查权核心不容少数监察委员滥权侵越」,声明中认为,本件检察官侦办业经检察权内部监督,并无违误。另外也强调本案属侦查核心事项,经大法官解释后,「侦查核心事项不容监察委员违宪干预」。协会认为本案缓起诉处分已斟酌至当,合法妥适,不容任意曲解,最后呼吁「监察权行使应谨守宪法分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