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弹劾案公审 监委当庭列11大疏失
侦办曲棍球协会诈领公款案的检察官陈隆翔遭监委弹劾,司法院职务法庭14日公开审理本案。提出弹劾的监委高涌诚当庭列出陈隆翔办案的11项疏失,另外陈隆翔也反批高涌诚特定政治立场而提出弹劾,本案程序不合法,请求驳回。高涌诚追列多项疏失,受命法官萧惠芳当庭核对。
本案起因于2014年11月间,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公开指控担任曲棍球协会理事长的前国民党立委林沧敏诈领补助款,段还呛若指控非实要吞一颗曲棍球,结果法院判决段宜康败诉确定,而段宜康至今也未履行承诺。至于曲棍球协会诈领公款案由彰化地检署前检察官陈隆翔侦办,陈检侦办本案后,认为林沧敏未涉案,全案仅是李姓秘书长与张姓总教练所为,而且2人已经缴回补助款差额540万元与68万余元的旅费,最后对李、张2人做出缓起诉处分。全案经由台中高分检再议后,已经驳回再议确定。
段宜康不满检方缓起诉,竟对监察院提出陈情,监察委员高涌诚、蔡崇义2人也决定对陈隆翔提出弹劾,并移送司法院职务法庭审理。监察院的作法引发众怒,多个检察官团体声援陈检,连法务部也发声明「不容监察院以弹劾的方式介入处理」。由于陈检要求公开审理,职务法庭14日首度开庭审理。
开庭前,剑青检改代表、检察官林达在庭外声援陈检,批评监察院两套标准;另外民间司改会也号召「法庭观察员」排队旁听。而法庭上,高涌诚当庭否认自己有特定政治立场,强调自己是依法接受陈情而调查、弹劾,并列出陈检11大办案疏失。
至于陈检反批此次弹劾未经监察院弹劾委员会审理,程序不合法,建请职务法庭做出不受理判决。高涌诚追列的11大疏失超出移送给职务法庭的范围,受命法官萧惠芳当庭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