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分局》拍邱泽童年违《劳基法》 琼瑶媳带剧组赴北检喊冤

邱泽主演的《第九分局》因雇用童星违法法办。(图为资料照/翻摄自脸书/邱泽)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正在ON档的国片《第九分局》,找来童星饰演主角邱泽在剧中的童年情节,但是申请的拍摄地点时间,都和实际拍摄情形不同,片商华文公司和负责人何琇琼,都被依违反《劳基法童工雇用规定送办,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工作人员都有帮童星投保,只是忙中出错,并非出于恶意、贪小便宜,6日处分不起诉。

华文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015年开始投入电影开发、投资与制作出品包括获得国内外数不清奖项《大佛普拉斯》等国片,现任董事长何琇琼是琼瑶媳妇,曾制作琼瑶原着改编《烟雨蒙蒙》,及《新还珠格格》等多部热门戏剧

▲邱泽在戏中饰演有灵异体质的警察。(图为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第九分局》内容围绕在天生拥有灵异体质的警察陈家豪(邱泽饰),为了交代主角出身背景,剧组找来阮姓童星饰演主角童年,因为当初规划是在2018年暑假到新北市淡水区拍摄,剧组担心台风季、淡水多雨,因此事先向阮童母亲预告,可能是在8月18日或19日其中选1天拍摄。

果然18日天气阴雨不佳,最后剧组是在19日到淡水中正路上的1间日式房舍完成童星戏分,没想到事后却收到新北市劳工局通知,指剧组帮童星投保的工作时间是18日,且申报的工作地点是淡水兴福寮,剧组聘请童工的申报与实际状况不符,有违法之虞

▲华文创公司董事长何琇琼。(图为资料照/记者吴奕靖翻摄)

何琇琼接到北检传票后,为了展现诚意,除准备相关卷证,还特地制片助理、童星母亲等一大票剧组都带到北检,让检察官及时查证询问。何女喊冤指出,拍摄时她在大陆,相关细节都是工作人员处理,制片则表示因为工作时程规划,本来就有2个腹案选项,因申报童工和投保的负责人员不同,所以产生落差,童星母亲也证实工作人员说法。

检察官颜伯融考量,剧组确实有帮童星投保,且投保1天的期间,和实际上拍摄1天相符,只是因为剧组内部联系问题而保错日期,并非贪小便宜或出于恶意不投保的坏雇主,至于拍摄地点变更部分,剧组从原本申报的户外移到室内,环境显然对童星工作更有保障,也不是《劳基法》要处罚的妨碍儿童身心健康情形,因此以罪嫌不足为由,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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