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丑闻】翁茂钟案 北检检察长等3检喊冤

台北地检署检察周章钦。(中时资料郭吉铨摄)

花莲地检署检察长、台湾高检署检察官黄和村。(中时资料照 李金生摄)

蔡清祥(陈志贤摄)

法务部今公布佳和实业董事长翁茂钟与检调人员交往的行政调查报告,将20名检调人员送办、惩处,其中前花莲地检署检察长、台湾高检署检察官黄和村、台北地检署检察长,均因曾收受翁茂钟餽赠衬衫5次以上,被法务部公布并将面临上级首长职务监督,另前法务部司长罗荣干被移送监察院;黄和村、罗荣干等人都喊冤,认为被扯入很冤枉。

嘉义地检署检察长、法务部前保护司长罗荣干被认定多次接受翁饮宴及衬衫,是唯一被移送监察院审查的检察官员。罗强调「我问心无愧」,自己从来没办过翁的案件,40年来很少跟翁吃饭,与翁单纯是同乡台南学甲地区情谊

罗荣干强调,翁家开纺织厂赠送礼物来,基于朋友情谊,不好意思退回,他根本没有不当饮宴。对于被法务部移送监察院审查,罗说只能「回头自省、反求诸己。」

黄和村表示,1990年他当检察官之前,曾在吴姓大学同学的介绍下,与翁碰过1次面,也是唯一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与翁见面翁曾从2007年过年前以年节送礼名义寄送衬衫给他,他当时有问翁为何送他衬衫,翁回说是公司外销商品多做剩下的。

黄说,他收到翁的衬衫,也有回赠面线名产作为回礼,但翁茂钟却没有记载于笔记本中,他从来都不知道翁有涉及多起司法案件,而且跟翁只见过1次面,那时他还不是检察官,他感到很冤枉,若因此要面临惩处,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周章钦则回应,他与翁茂钟碰面,是他在担任法务部保护司副司长及法务部主秘任内,曾在司法保护公益活动中与翁有过数面之缘,私下从没有联络及互动。

周说,翁年节时寄送的衬衫,市价只有300多元,他是被动收到衬衫,与翁茂钟绝对没有不当往来。

法务部调查翁茂钟案标准,是以收受翁衬衫5次以上,若依周说法,收5次衬衫价格不到2000元。

依据《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第2条第3款规定,公务员收受礼物的市价,不得超过3000元。但同一年度来自同一来源的受赠财物,则以1万元为限,因此法务部这次的调查报告,是以「最高标准」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