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钟案检调违失名单 赫见前法务部长曾勇夫、前检察总长吴英昭

富商翁茂钟引发的司法丑闻法务部今(7)日公布第2波行政调查结果。(本报资料照)

富商翁茂钟引发的司法丑闻,法务部7日公布第2波调查结果,认定11名检调有违失行为。(黄捷摄)

富商翁茂钟引发的司法丑闻,法务部今(7)日公布第2波行政调查结果,认定有11名检察官、调查官有违失行为,其中包括前法务部长曾勇夫、前检察总长吴英昭,2人因曾与翁饮宴或收受衬衫较为频繁,遭移由原任机关查处。

法务部今年1月18日公布第1波调查结果,列出与翁茂钟往来超过5次的20名检调人员,检察官有11人,调查官有9人,其中高检署前检察官罗荣干因与翁往来多达82次,被移送监院审查,另台南地检署前检察长方万富、前检察官曲鸿煜、调查官秦台生疑涉不法,被移请刑事调查。

法务部后续再约谈与翁往来次数未达5次者共57人,检察官有31人(在职10人、未在职21人),其中25人接受面谈、2人电话访谈、4人婉拒访谈,另调查官有26人(在职9人、未在职20人),其中10人接受面谈、12人提出书面说明、2人婉拒访谈、2人已过世无从访谈。

法务部今公布第2波行政调查结果,认定11人有违失行为。前调查人员李锚于2007年间担任调查局经济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曾办理翁茂钟的佳和、映华公司炒股案,仍与翁有饮宴、收受衬衫等情事,将移送检察机关分案调查,厘清相关刑事及行政责任

另外,时任台南及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杨国宏,疑涉与翁茂钟父亲另案侦查案件有关,有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及相关伦理规范之虞,将移由原任职机关续查厘清有无不法或行政责任;时任高检署检察长吴英昭,配偶疑似购买翁的公司股票,将由原任职机关续行查处,并依职务监督程序办理。

另有8人与翁茂钟案件无关,但曾与翁饮宴或收受衬衫较为频繁,包括时任最高检察署检察官游明仁、时任最高检主任检察官曾勇夫,以及前调查人员莫天虎潘鸿谋、陈义生刘新太周有义汤克远,分别移由所属或原任职机关首长进行职务监督,或由调查局考绩会行政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