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劳动造假 翁茂钟羁押禁见

佳和集团董事长翁茂钟涉嫌勾串员警观护人员,在执行易服社会劳动服务时造假被声押。(本报资料照片

佳和集团董事长翁茂钟被判刑1年可易服社会劳动后,2012年涉嫌与执行劳动服务的台南市警麻豆分局官田分驻所员警串通,在签到簿造假,9个月就将2196小时的社会劳动执行完毕,经检方大阵仗传讯17人后,认定翁茂钟以及已退休的官田分驻所副所长杨博贤罪嫌重大且有串证及灭证之虞,2日声请羁押禁见2人获准。

另外,时任官田所的徐姓、曾姓、骆姓及已退休的张姓等4名警员检察讯问后各交保10万;台南地检署已离职的林姓观护佐理员8万元交保。据了解,目前检方掌握的事证,只有涉嫌伪造文书罪行,但仍将朝有对价关系的贪渎罪方向侦办。

检方指出,翁茂钟2012年间因涉及共同炒作股票及填制不实会计凭证,被高院判刑1年确定,经台北地检署嘱托南检执行,经南检准予易服社会劳动后,在2012年9月执行完毕。

台湾高检署日前接获检举,重新检视此案后,发现翁茂钟在2012年1月至9月间,就将2196小时的社会劳动执行完毕,疑似执行不实,经发交南检侦办后,分案由检察官郭书鸣主办。

南检1日出动主任检察官、检察官会同30位检察事务官在多处地点同步传讯被告16人、证人1人,除翁茂钟外,还有8名现职员警、5名退休员警;翁的秘书及南检已离职及现职观护佐理员各1人。

检察官讯问后,认定翁茂钟涉嫌与官田所已退休的副所长杨博贤同谋,明知翁某些时间并未实际进行社会劳动,却在相关督导与签到表册上不实记载,使翁得以提前将应执行的时数执行完毕,涉犯公务员登载不实伪造文书罪嫌重大,且有串证及灭证之虞,昨天凌晨将翁杨声押禁见,台南地方法院开庭后,昨晚获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