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钟社会劳动涉造假 监察院弹劾5人

已转任律师的周章钦表示错愕,强调他与时任台南市警局长的陈子敬、翁茂钟均无交情,他当年不知翁声请易服社会劳动,并称若他因此事,造成社会困扰,以及台南地检署同仁的委屈,深感不安并致歉。

陈子敬则说,「我心如秤,问心无愧」。对翁案发生时的违法行为毫无所悉,且当时也没对下属做任何不当或违法指示,声请易服社会劳动是否准许、执行都是地检署权责,并非警察局业务,全案相关违失经司法调查后,证明与他无关,仍遭监察院弹劾,他感到不解与无奈,未来将在审理中据理力争。

翁茂钟因佳和公司炒股案判决有罪,台南地检署准易服社会劳动2196小时,履行期间为2年。监委林国明表示,翁为便利工作、逃避社会劳动,经由周章钦指示主任观护人韩国一,指定邻近佳和公司的麻豆分局,作为社会劳动的执行机构,再由陈子敬指示官田分驻所副所长杨博贤关照。

林国明强调,负责监督翁茂钟易服社会劳动业务的杨博贤,明知翁茂钟多未实际到该分驻所服社会劳动或迟到早退,仍与分驻所员警于出勤社会劳动相关簿册上签章及认证时数,甚至翁茂钟履行社会劳动期间在官田分驻所批改佳和公司公文,官田分驻所所长陈宏平疏于督导副所长杨博贤及分驻所员警。

监委王丽珍直言,周章钦等5人在行政处分上都没有处理,监察院一定要透过弹劾,移送惩戒法院,让他们受到法律上应该有的惩罚。

经林国明、王丽珍调查后,认为周章钦、韩国一、陈子敬、陈宏平、杨博贤等5人,违反《法官法》、《公务员服务法》及相关公务伦理规范情节重大,提案弹劾,监察院弹劾案审查会昨日全数通过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