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翁茂钟确定要坐牢!靠警界人脉假造社会劳动时数 判1年10月

佳和集团前董事长翁茂钟因炒股案判刑1年获准易服劳役,却串通员警制造假纪录,最高法院将翁判刑1年10月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佳和集团前董事长翁茂钟因炒股案判刑1年获准易服劳役,却串通目前已退休的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驻所副所长杨博贤造假纪录,最高法院驳回检方上诉,依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将翁判刑1年10月,杨判刑1年6月,缓刑4年定谳。翁须入狱。

杨博贤因翁茂钟曾担台南县警察之友会理事长,且翁茂钟在麻豆分局报到执行时即获警界不详姓名高级警官到场关照,竟受其展现之人脉关系影响,为便利翁尽速取得社会劳动时数,而与翁共同假造执行社会劳动的资料。

杨男在2012年1月5日至9月25日,明知翁茂钟未实际执行社会劳动,仍任由翁迳自在社会劳动工作日志上,填载不实之履行社会劳动日期及劳动时间,再由杨博贤指示值班员警签名或核章,将不实内容的工作日志交付地检署。

台南高分院考量杨博贤在侦查中即坦承犯行,有改过之心且已高龄,判刑1年6月。缓刑4年,向公库支付40万元;翁茂钟虽请求缓刑宣告,但他对于司法刑罚执行的公正性伤害甚钜,并无暂不执行其刑为适当之情形,判囚1年10月,检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