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社会劳动 富商翁茂钟与副所长涉嫌伪造纪录起诉

佳和集团董事长翁茂钟因易社会劳动涉嫌造假被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佳和集团董事长翁茂钟被判刑1年可易服社会劳动后,2012年涉嫌与执行劳动服务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分驻所员警串通,在签到簿造假,9个月就将2196小时的社会劳动执行完毕。经检方大阵仗传讯17人后,认定翁茂钟以及已退休的官田分驻所副所长杨博贤罪嫌重大且有串证及灭证之虞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后,全案28日侦结,依伪造文书等罪嫌将翁杨2人提起公诉,另林姓观护佐理员及10名警员缓起诉3年,并应于2年内向公库支付18万元。

检方指出,翁茂钟2012年间因涉及共同炒作股票及填制不实会计凭证,被高院判刑1年确定,经台北地检署嘱托南检执行,经南检准予易服社会劳动后,在2012年9月执行完毕。

台湾高检署日前接获检举,重新检视此案后,发现翁茂钟在2012年1月至9月间,就将2196小时的社会劳动执行完毕,疑似执行不实,经发交南检侦办后,分案由检察郭书鸣主办。

南检4月1日出动主任检察官、检察官会同30位检察事务官在多处地点同步传讯被告16人、证人1人,除翁茂钟外,还有8名现职员警、5名退休员警;翁的秘书及南检已离职及现职观护佐理员各1人。

检方侦查后,认定翁茂钟涉嫌与官田所已退休的副所长杨博贤同谋,明知翁某些时间并未实际进行社会劳动,却在相关督导与签到表册上不实记载,使翁得以提前将应执行的时数执行完毕,涉犯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违法不执行刑罚等罪,将2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