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钟勾结警副所长 爽唬弄服社会劳动却败在这点

富商翁茂钟2002年因炒股遭判刑1年可易服社会劳动,2012年在台南麻豆分局执行劳动服务,却疑与官田分驻所员警串通,在签到簿造假。(合成图/左为中时资料照、背景翻摄官田分驻所脸书粉专)

富商翁茂钟引爆史上最大司法丑闻,其所涉的相关司法诉讼因而重启调查,而翁更被查出被判刑1年得易服社会劳动时,串通台南麻豆分局官田分驻所多位员警,造假出勤纪录。据此,台南地检署日前侦结,查出翁在该服劳动的时间,仍有使用信用卡、健保卡等纪录,才使犯行见光。

检方指出,翁茂钟2012年间因涉及共同炒作股票及填制不实会计凭证,被高院判刑1年确定,经台北地检署嘱托南检执行,经南检准予易服社会劳动后,在2012年9月执行完毕。

台湾高等检察署日前接获检举,重新检视此案后,发现翁茂钟在2012年1月至9月间,若以每日8小时做计算,9个月无休息也不可能将2196小时的社会劳动执行完毕,疑似执行不实,经发交南检侦办后,分案由检察官郭书鸣主办。

南检4月1日出动主任检察官、检察官会同30位检察事务官在多处地点同步传讯被告16人、证人1人,除翁茂钟外,还有8名现职员警、5名退休员警;翁的秘书及南检已离职及现职观护佐理员各1人。

检方查出,翁在工作日志上所记载有劳动的时间中,仍有使用金融卡、信用卡以及健保卡等纪录,显示人并不在分驻所中劳动,罪证确凿,犯行才因此露馅。

检方侦查后,认定翁茂钟涉嫌与官田所已退休的副所长杨博贤同谋,明知翁某些时间并未实际进行社会劳动,却在相关督导与签到表册上不实记载,使翁得以提前将应执行的时数执行完毕,涉犯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违法不执行刑罚等罪,将2人提起公诉,另林姓观护佐理员及10名警员缓起诉3年,并应于2年内向公库支付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