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月执行2196小时社会劳动 涉造假劳动服务纪录 富商翁茂钟、退休警声押获准

佳和纺织集团董事长翁茂钟涉嫌勾串员警观护人员在执行易服社会劳动服务时造假被声押。(本报资料照片

佳和纺织集团董事长翁茂钟被判刑1年可易服社会劳动后,2012年涉嫌与执行劳动服务的台南麻豆分局官田驻所员警串通,在签到簿造假,短短9月即将合计2196小时的社会劳动执行完毕,涉嫌执行不实,经台南地检署传唤员警及观护人员漏夜侦讯后,认定翁茂钟及退休的已退休的副所长杨博贤罪嫌重大且有串证及灭证之虞,今天凌晨均声请羁押禁见,法院晚间裁准

另外,时任该分驻所的徐姓、张姓(已退休)、曾姓、骆姓等4人各具保10万元,南检已离职的林姓观护佐理员则具保8万元。

法官还认为,如果命被告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较小的手段,均不足以确保追诉、审判执行程序顺利进行,非予羁押,国家追诉及刑罚权即有难以实现之危险,再参酌被告所涉公务员伪造文书罪嫌,危害刑罚执行之威信,破坏社会秩序权衡国家刑事司法权之有效行使、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之私益及防御权受限制程度,认有羁押的必要。

检方指出,翁茂钟于2012年间因涉及共同炒作股票及填制不实会计凭证,被台湾高等法院判刑1年确定,经台北地检署嘱托南检执行,并经南检准予易服社会劳动后,于2012年9月执行完毕。

台湾高检署日前重新检视此案卷宗时,发现翁茂钟竟于短短的2012年1月至9月间,即将合计2196小时的社会劳动执行完毕,疑似涉嫌执行不实,将全案发交南检侦办后,南检分由检察郭书鸣负责主办。

台高检前天指派11位检察事务官南下协助,南检则由检察长叶淑文亲自领军,率领2位主任检察官及6位检察官,协同郭书鸣指挥南下协助的11位检事官及南检19位检事官与行政科室侦办,并请警政署政风室协助函调相关资料。

昨天凌晨4点叶淑文主持勤前教育后,上午5点50分,主任检察官、检察官及30位检察事务官即于各指定处所进行同步传讯总计传讯被告16人,证人1人,函调处所6处。传讯对象除翁茂钟外,还有8名现职员警、5名退休员警、翁的秘书及南检已离职及现职的观护佐理员等人。

经连夜讯问后,检方认定翁茂钟涉嫌与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驻所已退休的杨姓副所长同谋,明知某些执行时段,翁并未实际进行社会劳动,却在相关督导与签到表册上不实记载为按时执行,使翁得以提前将应执行的时数执行完毕,涉犯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重大,且有串证及灭证之虞,除将翁杨均谕知声请羁押禁见,法院晚间裁准外,时任官田分驻所的徐姓等4名员警各具保10万元,南检已离职的林姓观护佐理员具保8万元。

南检强调,社会劳动制度立意良善,却遭翁茂钟等有心人扭曲滥用,虚伪造假,逃避刑罚制裁,检方必定从严从速侦办,以维刑罚执行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