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无犯罪事实 马英九被控收富邦政治献金全案签结

马英九竞选总统期间曾向富邦金控董事长蔡明忠表明不需要帮忙。(图/取自东森新闻)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马英九总统被指控在2008年总统大选前,涉嫌收受富邦金控1500万政治献金、图利富邦一案,特侦组主动剪报分案调查,认定无犯罪事实,9日公布全案签结。

去年9月运动彩券爆发舞弊案台北富邦银行只被轻罚15万,因当时正值总统大选期间,民众就在《自由时报投书质疑,马英九在2008年时曾接受富邦金控1500万政治献金,加上又曾接受富邦金空董事长蔡明忠的鱼翅宴款待,才会指示体委会放水,包庇富邦集团

特侦组剪报分案调查,传唤蔡明忠和他的父亲蔡万才作证,发现相关指控全因蔡明忠在扁案作证时,供称曾在2008大选期间捐给马英九1000万,才会有政治献金一说。

事后蔡明忠公开澄清1000万款项是在2004年捐给连、宋,因为被对方律师不断追问北银与富邦合并问题,心烦意乱才会造成口误,当时已立即递状向法院更正,也向检方出具捐款收据佐证蔡万财则说,当初曾问马英九竞选团队是否需要帮忙,马英九也表明不需要。

检察官函调监察院比对政治献金专户捐赠资料函询国民党,认定蔡明忠指称误记足以采信;另外,体委会人员也证述,富邦案的惩处是经跨部会专案小组决议,15万已是运彩条例最高罚款金额,未有上级指示从轻处理或包庇;加上北检针对款待鱼翅宴一案早已不起诉,特侦组因此将全案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