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指马英九收政治献金 吴子嘉判赔16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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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子嘉6年前在《美丽电子报撰文指称,前总统马英九团队在总统竞选期间,收顶魏家10亿元政治献金,马愤而提告求偿,最高法院维持更一审判决,认定吴仅以片面资讯妄加推测,损害马的名誉,判赔160万元定谳。

至于马英九道歉部分,一审认定吴是故意侵害马的名誉,判决在四大报登报道歉,二审改定吴是重大过失,判在电子报道歉,去年最高法院驳回吴的上诉、判决须在电子报道歉确定。

吴子嘉是在2014年10月15日,于《美丽岛电子报》撰文指称时任总统的马英九团队,收受顶新超过10亿元非法政治献金,民进党内也有人收了顶新的钱。马英九认为报导不实,要求限时澄清未获理会,就委请律师提告求偿及要求登报道歉。

一审认为,吴未经查证也缺乏合理确信,就发表10亿元政治献金等言论,使马名誉严重受损,判决吴须赔马180万元并在中国时报等四大报登报道歉;二审判决吴须赔偿180万元,但改判只须在电子报刊登道歉启事。

最高法院就道歉部分判决确定,将赔偿部分废弃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为,吴男因重大过失未尽合理查证义务,侵害被马英九的名誉权,判吴须赔偿160万元,吴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