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吴子嘉诬指「买疫苗A1亿」 法院判赔金额「院长输部长」

▲吴子嘉(左)爆料前阁揆苏贞昌采购新冠疫苗涉A1亿美元踢铁板,北院一审判他须赔苏90万元。(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美丽岛电子报》董事长吴子嘉去年(2023年)在网路直播节目指称,前阁揆苏贞昌与卫生福利部前部长陈时中,2020年靠采购BNT新冠疫苗A了1亿美元,苏、陈认为遭抹黑,各自提告向吴求偿1000万元,吴已先被判赔陈精神慰抚300万元、上诉二审高院审理中,台北地院今(1日)再判吴须赔苏90万元,可上诉。

判决理由指出,吴子嘉本案言论将苏贞昌与贪污行为产生相当连结,足以贬损苏的社会评价,但台北地检署从2021年6月到2023年2月,共受理62件民众告发BNT疫苗采购案涉及弊端,均查无不法而签结,并于2023年4月公告侦办结果,吴却在同年5月仍发表本案言论,显然未尽合理查证义务。

▲行政院前院长苏贞昌提告向名嘴吴子嘉求偿精神慰抚1000万元 。(图/记者李毓康摄)

法官认为吴子嘉在审理时改称「这个合约采购并没有成功,他是一个失败的采购程序,所以我国实际没有受到1亿美元之价差损害...本件并未完成,所谓『A1亿元』根本不可能发生」等语,更代表吴本案言论与客观事实不符。

至于吴子嘉声称消息来源为疫苗掮客王国纶,法官指王男在陈时中告吴子嘉求偿案作证从没说过官员收回扣,王仅提供疫苗采购草约给吴、疑有民进党某立委插手议约过程等讯息,但王也证称这些内容多为传闻。

法官认为吴子嘉虽为监督政府而发表本案言论,却率尔以单一传闻做为依据,连政府到底有无汇出采购疫苗定金都说错,就直指苏贞昌「A了一亿美金」、「白白贪污了将近30亿台币」等语,侵害苏的名誉权,审酌双方学经历与身分地位,判吴须赔偿精神慰抚90万元,可上诉。

▲卫生福利部前部长陈时中(右)告名嘴吴子嘉求偿1000万元,一审获判赔300万元。(图/记者黄哲民摄)

苏贞昌的律师团在本案北院辩论终结后受访,表示希望判决结果能「端正国家法治」,且「院长获赔金额应该不会输给部长(指陈时中)吧!」本案原订昨天(10月31日)宣判,受强台康芮过境全台停班停课而延后到今天判决,苏和陈告吴子嘉涉嫌加重诽谤的刑案已起诉,北院审理中。

本案源于吴子嘉去年5月20日在网路政论节目中,重提他先前说过卫福部2020年以每剂约50美元,向BNT原厂议价采购500万剂疫苗、已付5000万美元定金的往事,吴表示鸿海集团总裁郭台铭当时买同样疫苗与数量、每剂只约30美元,两者价差1亿美元。

吴子嘉在节目指称「苏贞昌政府、陈时中部长靠买疫苗A了1亿美元」、「通通抓去判刑抓起来」、「为了要遮羞,后来把这个合约变成封存30年不准看,就是白白贪污将近30亿台币」、「这就是作贼心虚的一个表现」等语,引发哗然。

陈时中在他告吴子嘉求偿案出庭作证,揭露政府2020年底与BNT德国原厂议约500万剂、每剂单价43美元,BNT原厂已同意,但隔年(2021年)1月15日以全球供货吃紧为由喊卡,政府虽积极争取仍告吹,根本没预付所谓的5000万美元定金。

陈时中强调,当时疫苗市场是卖方强势,政府绝没故意买贵,就算买贵也不能说成贪污,陈批吴子嘉哗众取宠,不能用任意拼凑的言论污蔑防疫团队是贪污犯。

吴子嘉承认卫福部向BNT原厂的采购最后没成交,「有一个签署失败的合约」,但他认为这是「贪污未遂」。审理陈时中求偿案的法官,传讯吴所声请的掮客王国纶、曾任阁揆的东洋药品董事长林全作证,认定吴未尽合理查证义务,判他须赔陈时中精神慰抚300万元。

吴子嘉在本案仍坚称国家采购BNT疫苗案是可受公评之事,他善尽政治评论者义务、对此合理评论,目的为促使疫苗采购过程公开化、透明化,接受公众检视、唤起大众注意,纵然「言语犀利引起不快」,仍非直接指控苏贞昌涉及贪污,更无诽谤意图。

吴子嘉的律师团表示已对须赔陈时中300万元的一审判决,上诉二审高院将开庭,律师转述吴的看法,他先前因评论前总统马英九涉收顶新集团10亿元政治献金,被判须赔马160万元确定,吴「不认为陈时中比马英九更有价值」,至于本件会不会败诉,律师说吴已有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