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输了!诬指收2亿「逆转判赔180万」 马英九出面回应

名嘴玉蔻败诉确定,民事要赔180万元登报道歉。(图/资料照)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名嘴周玉蔻爆料总统马英九非法收受顶新魏家2亿元政治献金,被马控告加重诽谤,求偿1000万元并登报道歉。法院一审判周无罪免赔,高院二审改判赔180万元,刑事部分拘役50天定谳最高法院3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第一时间,马英九办公室对外表示,对公正判决感到欣慰,希望此例以儆效尤。

判决指出,65岁周玉蔻2014年12月先后在个人脸书电子报政论节目爆料,指控时任总统马英九2012竞选连任总统期间,违法收受顶新魏家2亿元秘密献金,给予对方特权及差别待遇,无疑是「顶新门神」。

马英九认为遭凭空抹黑,致使个人社会评价名誉受损,因此刑事提告加重诽谤,民事部分则要求周玉蔻赔偿1000万元并登报道歉。

周玉蔻抗辩,强调她曾向《美丽岛电子报》总编吴子嘉、国安会前副秘书长张荣丰查证,因为政府处理食安危机时对顶新魏家有特别待遇,她推测与收受政治献金有关,所以是基于公益报导评论,没有恶意损害马英九名誉。

▲前总统马英九。(图/资料照)

当时马英九律师指出,特侦组查无不法,周玉蔻应善尽举证及查证义务,若几位名嘴彼此附和就不构成诽谤,社会大众如何能接受?但法院一审采信周玉蔻辩词,认为她虽未能举证相关内容为真,但有合理查证而非全然恶意虚构,因此刑民事皆判马英九败诉。

不过案件上诉二审后,高院法官认为,周玉蔻宣称的「查证」皆是个人意见及主观臆测,而且张荣丰等人也证称周没确切向他们查证有关马收受政治献金一事,因此认定周未善尽查证责任,逆转改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定谳;民事部分须赔180万元,并在各大报纸头版刊登道歉启事。

周玉蔻不服,民事部分上诉三审。但最高法院认为,公众人物虽受媒体监督,但媒体报导仍应负查证义务,若未经合理查证以致报导内容不实,仍构成侵害名誉权,因此3日驳回上诉,维持二审判决,「希冀尔后能记取教训,谨慎处理,本于专业给予民众正确的事实认知」,全案确定。

马英九办公室3日表示,马英九一向高度尊重言论自由,不轻易兴讼,但部分人士因此有恃无恐,屡屡恶意造谣,马英九为捍卫自身清白及端正社会风气而采取法律行动,对于法院最终做出公正判决感到欣慰,并盼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