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司法正义 民团选出李贵敏等4立委「优秀司法正义委员」
▲立委李贵敏等4人,获选为「优秀司法正义委员」。(图/记者屠惠刚摄)
由台湾陪审团协会、台湾公民参与协会、台湾北社等民间团体,共同组成的「司法改革正义行动联盟」,2日选出4位立委为「优秀司法正义委员」。4人分别为民进党的周春米、蔡易余,国民党的李贵敏,以及民众党的赖香伶。联盟指出,4人在立法院中,关注台湾司法及正义,颇有贡献,值得表扬。
联盟2日发布新闻稿指出,台湾司法及正义长期受人诟病,急需大幅改革,然而具体之改革,均涉及修法或立法,足见立法权于司法正义之实现上,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而立法权系由个别委员集体行使,则立法委员是否具备司法正义之意识并有促使法案通过之能力,即攸关司法正义之能否实现。有鉴于此,台湾陪审团协会、台湾公民参与协会、台湾北社等关心司法改革的民间团体,共组「司法改革正义行动联盟」,邀请学者、专家、NGO等各方代表担任评审委员,发起司法政策评鉴,以「质」、「量」兼具的评鉴,议决出4位「优秀司法正义委员」。
其中本次评选委员分别为律师陈为祥(台湾陪审团协会理事长)、王小玉(前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员)、何宗勋(台湾公民参与协会理事长)、杨聪荣(台湾陪审团协会会员)、张正修(开南大学教授)、林忠正(前立法委员)、潘威佑(台湾北社秘书长)、林秉权(台湾陪审团协会秘书长)等8位担任评鉴委员。评鉴方式系以三读通过法案提案立委或政党为评鉴对象,本次共有19位立法委员,提出34个提案;4个政党,民进党、国民党、时代力量、民众党等提出15个提案,筹备及评鉴完成历时4个月。
最后选出的4名「优秀司法正义委员」,分别为民进党的周春米、蔡易余,国民党的李贵敏,以及民众党的赖香伶。「司法改革正义行动联盟」召集人、台湾陪审团协会理事长陈为祥律师认为,一般社会大众对于司法正义的期待,最后都要透过立法过程,才能够得到实践,但司法改革与司法正义的实现,通常不会在镁光灯下受到关注,以致于在这个领域下功夫的立法委员少之又少,希冀透过立委评鉴,选出这4位针对司法正义有卓越贡献的委员,共同担任第一届「优秀司法正义委员」模范。
此外,联盟在本次评鉴过程也发现诸多应改革现象,例如:法令主管机关于提案时,经常未完整盘点相关法令,致嗣后必须依靠个别立委或党团提案补救,凸显法案管理之疏漏;立法委员提案有跟风、抄袭现象,以成年降为18岁为例,总提案数(包括民法等相关法案)高达25案(含行政部门提案),然提案内容大同小异,互相抄袭痕迹明显;提案通过却造成司法正义倒退之法案如《国民法官法》,亦有未通过但内容违反人权精神之提案,如单独对执行职务之警察人员犯妨碍公务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