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珠回复名誉官司胜诉 感谢司法再度伸张正义

李纪珠回复名誉官司胜诉,感谢司法再度伸张正义。(图:shutterstock/达志)

新光银行副董事长李纪珠,对李胜彦及其继承人提起的回复名誉诉讼,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李纪珠胜诉,她表示感谢司法体系「再度」伸张正义,她先要感谢「新光公司、新光董事会及新光同仁,对本人的肯定与支持」。她也强调判决书中,法院明确认定李胜彦对她之诋毁内容,不但「与事实不符」,且为「恶意」及「故意」为之。

李纪珠同时也感谢「主管机关金管会以及各级检调机关,明察秋毫驳斥李胜彦对本人所有的不实指控、还本人清白,证明本人并无李胜彦所指任何不当或不法行为」。李纪珠说,她到职之后,新光金控每年 EPS 排名稳定往前提升 2 至 3 名,至 2020年11 月( 12 月离职)排名已上升为所有金控公司的第 6 名,新光金的股价亦由本人上任前的 6 元附近,最高点曾上升至 12.7 元。

她说,她任内「新开拓」的保单销售银行通路已占新光人寿之银行销售通路近 20%,而新光人寿资金成本不断下降、净值大幅提升、接轨 IFR17 准备金缺口不断缩小。此外,新光金每年皆稳定「配息」并依规划进度「完成增资」,亦成功地向金管会争取到不动产增值利益得以反映于净值等,因此,不但新光金控及新光人寿体质持续往正向发展,同时亦使得新光金控及新光人寿「脱离被降低信用评等」的风险。

根据士林地方法院公布的民事判决内容,李胜彦的3名继承人在继承李胜彦遗产之范围内应连带赔偿200万元,且须在《中国时报》等三大报头版,刊登胜诉启事。胜诉启事内容「李胜彦未经合理查证发表对李纪珠不实之言论、恶意意见等情,经判决,命李胜彦之继承人应赔偿李纪珠200万元本息。兹为回复李纪珠名誉,特此刊载判决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