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好感度敬陪末座 真正的司法改革出自人道

▲ 有好法官,也有恶法官,莫要以为高墙之内民众不懂法。(图/视觉中国)

● 王子文/教师

上个月台湾民意基金会公布民调结果,被称为「国家机器」七类国家公务员的净好感排行榜,警察以47%居冠,接着依序是军人、检察官、一般行政官员等,而法官的好感度竟是负9.5%!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说,法官照理说应该给人民正面的印象和感觉。

有好法官,也有恶法官,莫要以为高墙之内民众不懂法,民间观感不佳,不外法官贪污、徇私、沦为打手。

金融科技专利王简永松对台湾金融界创新贡献良多,却遭税暴力迫害,监察院也跟财政部说这样违法,上诉到行政法院,法官开庭还打瞌睡,照抄税捐机关的资料判他败诉,后来抵不过折磨而离开人世,留下遗孀继续对抗不公。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华、庄金昌及刘锡贤三位法官不但大都判决人民败诉,106年判太极门案时,竟在记者会上公然宣称忘记对人民有利的证据,说年纪大了,看过就忘记!其中刘锡贤法官在95年到112年担任行政法院法官期间,总共有1,203件税务案件,真正判决人民胜诉只有1.3%,其中有一个年度还100%判人民输,多年后未遵守法官回避,又来判同一个案件,竟推翻最高行政法院的认定,判人民败诉!

▲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行政诉讼法》第19条明文规定法官回避,却形同具文,也没有任何一位法官因违反《刑法》第124条枉法裁判罪而被定罪,法官有权无责,却不受民间监督,那么,恶法官是否有受到良心谴责?

春秋时代晋国名臣李离惊见自己错杀了好人,主动找晋文公深切检讨,晋文公说错误不是你一人犯的,李离依然沉痛告白、自刎谢罪;汉昭帝年间,李种因判错罪当街问斩;东汉时的零陵太守刘康,因错杀无辜下狱,最后死在狱中。明朝更是对冤假错案零容忍,建立开国百年盛世的基石,明成祖朱棣坚决依法办案,有一次户部钱粮案,他一怒就要处决嫌犯,司法官员力谏:还没查明白怎么就杀人?皇帝也老实认错。可惜明末官员拉党结派,只要是自己派系的案子就大事化小,冤案不断,最终导致明朝灭亡!

自古冤案皆是椎心之痛,才会有《窦娥冤》传唱数百年,清末同治年间杨乃武小白菜案,案件大白,浙江一百多名官吏被究责!

近日也传出好的判决。全台最大「桃园航空城」征收案,地主抗争十多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内政部应撤销征收土地,这是捍卫人民的居住权、财产权的判决。

▲ 桃园航空城兴建计划是前总统马英九2008年提出的竞选政见,主要兴建机场第三航厦与机场捷运,外围辟建产业专区。(图/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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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表示,法官的任免、转任、解职、迁调、考核、奖惩等,都掌握在司法院,严重侵害司法独立。笔者认为,法官审判应本于法、理、情,判案品质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应有民间公证与监督机制,良币驱逐劣币,才能挽回民间好感。

前最高法院法官洪昌宏曾说,法官的判决都是要带进棺材,如果阎罗王问,才是本于法所做的判断,死亡后还要面对审判。法官也是人,但他做神的工作,所以前大法官黄虹霞说:「虽然案件不是我判的,但我也是制度的一环,我还是应该跟他说对不起。」懂得反省认错的法官,才有可能成为好法官。

司法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名导演张艺谋最近创作一部电影,有一句台词:「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法官赵子荣表示:「我觉得证据法则要摆在最前面,再来凭自己的良心跟自己的理性去办案。」笔者赞同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陈志龙提出,真正的司法改革,出发点在于良心、人权与关怀。

期待台湾司法再创明初盛世,莫蹈明末亡途!

▲ 台大法律系教授陈志龙曾指出,真正的司法改革,出发点在于良心、人权与关怀。(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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