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城仲模新思构 首先废除司法行政性的司法院

城仲司法改革会议。(图/记者陶本和摄,下同)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台湾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会4日举行「司法改革的新思构」会议,前司法院长城仲模在会前发表专题演说。面对70多年来司法改革最终落得失败的原因进行解析,且提出新时代司法改革的新思构,首要就是废除司法行政性的司法院,设置宪法法院职司司法审查

城仲模表示,70年来号称司法改革,搞得轰轰烈烈,但每届新任院长上台,就必有大小不等,内容不同的枝节性革故之举。

针对司法改革,他认为意涵模糊不精准。有最广义、广义、狭义、最狭义之分;最广义依法甚至包括警察与宪兵;广义包括警调检审;狭义有检察官法官,最狭义则是法官。

城仲模说,可是多年来司法风纪依旧不佳,社会观感与期待有严重落差,且时有不合情理的起诉和判决,让嘲讽声浪不断,导致司法人员士气低落。

他进一步分析,过去多年来的司法改革仅从制度层面着手,而非重视「人」的自信、尊严的改革为号召。他认为应该要从重振司法官特殊职业性尊严感

在司法首长的任命方面,城仲模表示,无一不是「政治性指派;此外,台湾沈着深钻司法权理论,有相关著作的学者非常少,且跨过法务系统又在司法审判系统担任首长,有实务经验者寥寥可数。

因此,城仲谋提出新时代司法改革的新思构,首先是废除司法行政性的司法院(Judical Yuan),设置宪法法院职司司法审查,与现行大法官会议相同。至于最高法院管辖民刑诉讼,高等及地方法院组织维持,在地务院必须成为坚实的「事实审」,将优秀且多数法官配置于初审。

他强调,民刑诉讼原则上仅到高院,上诉至最高审必须做到规范与相关限制,打破过去司法圆柱型体态,促进金字塔型诉讼态样成型

另外,城仲模提出规划「司法园区」的看法。他以台北为例,将现有司法院改为最高法院,张荣发基金会之部分楼层租或收购为「宪法法院」,挂上「Constitional Court」,与总统府遥向对称。

在地方法院于10年前预定选址于妇联会的位置上,现在最高法院及隔壁台电所有地,城仲模认为,完全依照现在高院民庭办公大厦改成高院刑庭,使得两栋高院民刑庭的宏伟成为法官或民众心系司法、信赖司法的初步崇隆印象

此外,城仲模也提出,在现今法务部地院检察署整片地址改成一整体富现代感的大建筑,并于青年公园紧邻西侧宽阔军营区建数栋高楼大厦,作为司法官宏伟宿舍,让司法官上下班有一清新绿茵公园相伴,甚至步行可至办公室,主要用意在于提振司法官士气与尊荣感为目标。

至于司法官之区别,城仲模说,组织体系与权责任务殊异,在审判系统里,法官不应该分大小,报酬应该由年资计算。因此,在地方、高等到最高法院的法官不应有大小之别,包括宪法法院的法官,也不宜称「大法官」(Grand Justice)。他认为,最高法院、最大行政法院、宪法法院法官可如国外通称「Justice」(法官),其他则一律称为「Judge」(法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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