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名二战被强掳中国劳工 告日企求赔偿百万人民币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来自大陆北京牟汉章张世杰等37名原中国劳工家属,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就二战期间被强掳至日本苦役,起诉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及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原三菱矿业株式会社)。

37名原中国劳工及家属要求两家日企在中日两国报纸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广告,并赔偿每位劳工100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494万元)。这也是中国劳工首次在大陆国内起诉日企。

26日上午,3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来到一中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由于事发距现在已过去半个多世纪,因此庞大的起诉团队中,大部分为当年赴日劳工的遗属,有的遗属怀抱着亲人遗像来到一中院的立案庭。

祖籍河北老人张世杰今年88岁,同10年前首次赴日索赔时相比,张世杰的身体精神状态已经大不如前。1944年,张世杰在去县城买布的路上被掳走,那年张世杰只有19岁。经过几天的颠簸,张世杰从河北老家到了日本,并被送到当时的长崎户町三菱煤矿株式会社的一处煤矿上,年轻力壮的张世杰被分配煤井挖煤。

「晚上吃不饱,就是干活,跟在监狱差不多。我记得光我们矿上至少就有300多名中国劳工。」张世杰对于当年的劳工经历仍有深刻的记忆

本次起诉由中国二战劳工对日索赔案律师团中的北京、河北、山西等六家律师事务所组成律师团,担任代理人。北京的代理律师康健表示,现有材料记载,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38953名中国劳工分169批被相关日本企业伙同日本政府通过日本侵略军武力抓捕后,采用强制手段押送至日本做苦役,其中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11岁。

早在1995年,劳工们就曾赴日起诉要求赔偿。1995年至今,中国劳工在日本法院陆续提起14件讼案,最终全部以败诉告终。

▼2006年3月29日,日本福冈地方法院在认定日本政府和企业曾强掳中国劳工的事实之后,驳回了45名中国劳工要求日本政府和企业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中国劳工诉讼案的劳工代表、律师等人在北京举行发布会后一起来到北京发展大厦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北京事务所交涉。在三井矿山株式会社门口贴上声明。(图/CFP)

2007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在中国劳工诉日本西松建设株式会社索赔案的终审判决中,确认日本企业的加害事实,但以中国人已放弃索赔请求权为由,不当免除了日本政府及包括本案被告在内的相关日本企业的法律责任。2011年3月1日,日本最高法院驳回中国劳工诉日本政府及鹿岛公司和间组公司损害赔偿案的上诉,至此在日法院的诉讼全部结束。

谈及为何这次向国内法院提起诉讼,康健告诉记者,2013年7月,南韩釜山高等法院和首尔高等法院分别作出了南韩二战劳工对日索赔诉讼的胜诉判决。「我们不是要参照南韩劳工的做法,只希望国内法院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