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仅1人还欺负她 微型企业雇主性骚扰罚10万元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一家微型企业仅雇用1名员工,这名员工反映遭雇主职场性骚扰,台北市劳动局裁定雇主违法并处以10万元罚锾。

劳动局21日指出,台北市性别工作平等会进行审议案件发现,有受雇员工人数仅1人的企业员工,反映遭雇主职场性骚扰,但雇主否认员工在职期间有反映拒绝性骚扰情况

劳动局表示,该雇主未以身作则进行防治,却企图掩盖性骚扰事实,已对员工造成冒犯性的工作环境及侵犯员工人格尊严,经北市府裁定雇主违反性别平等工作法,处以10万元罚锾。

此外,另件审议案也发现有员工向公司反映职场性骚扰后,随即遭雇主要求离职,经台北市性别工作平等会审议认定雇主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裁处1万元罚锾。

劳动局长陈业鑫指出,台湾企业逾9成5比例为中小企业,其中受雇员工人数仅1人的不在少数,对于任职于微型企业的受雇者而言,若遭遇职场性骚扰且雇主又常为性骚扰者,常碍于无第三人在场而无法做证,备受煎熬。

陈业鑫提醒,受雇者举证资料除人证以外,还有书面资料录音录影型态。如果录音、录影的人本身是参与谈话之人或为录影内容之人,且录音或录影之动机并非出于不法,取得的录音带录影带均可作为证据采用,请受雇者不要忽视自己的权益,向职场性骚扰勇于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