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防治雇主责任加重 妇团:雇主恐无所适从

行政院今天送出性平三法(性别平等教育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及性骚扰防治法)等,增加权势性骚扰罚则、损害赔偿的惩罚性赔偿等。(报系资料照)

行政院今天送出性平三法(性别平等教育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及性骚扰防治法)等,增加权势性骚扰罚则、损害赔偿的惩罚性赔偿等,但有民间团体仍忧心,行政院版本仍就是很多不同法条去加重雇主、场所责任等,但未提供资源,雇主可能仍有无所适从。

「加重处罚是否能抑止性骚扰?」,妇女新知基金会秘书长覃玉蓉表示,性骚扰防治重点为行政院提及的配套措施,仍担心资源不到位,如人才资料库等,且一下子就要面对上万家的企业,教育训练品质内容是否能维持一定水准?

覃玉蓉说,过程中也未看到政府提到如果要补足这些资源需的预算、人力等,仅不断提及盘点中。关键是教育训练跟调查整个资源以及被害人协助资源医疗部分。

现代妇女基金会执行秘书吴姿莹则说,就性别平等工作法草案来看,只是用很多不同法条加重雇主责任及惩罚雇主,但雇主仍不知道该怎么做,但明明辅导才是重点,现在却是让雇主要自己想办法。

吴姿莹提及,行政院版不断提及加重民事损害赔偿,但根本就没有用,因为很难在这过程很难走民法的求偿。

吴姿莹认为,且由于职场性骚扰仍不适用性骚扰防治法,行政单位仍无法对行为人开罚,「为何因身份不同,就不能申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