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法实施20年 妇团吁落实性骚扰防治措施

台湾「性别工作平等法」将在今年3月8日施行届满20年。(报系资料照)

台湾「性别工作平等法」将在今年3月8日施行届满20年,但据现代妇女基金会统计2020年至2021年447件性骚扰咨询案中,属「职场性骚扰」的件数为226件,占所有咨询量的48.2%,其中女性被害人比例高达87.9%,其中职场上对下的性骚扰比例高达51.9%,即便不一定涉及权势性骚扰,双方身份、地位、资源的悬殊立场,被害人能否被妥善协助、不被找麻烦,法律赋予雇主、主管的防治措施及积极改善作为,又该如何落实?

从行政院出版的性别图像显示,于2020年依性别工作平等法受理人数女性占9 成2,申诉类别包含性别歧视、雇主违反性骚扰防治义务及工作平等措施等3 类,其中雇主违反性骚扰防治义务的态样,又以「雇主于知悉职场有敌意式性骚扰时,但未采取立即有效之纠正补救措施」。

为了解职场性骚扰现况,现代妇女基金会今年2月邀请企业人资进行座谈,受访者指出,推动职场性别平权最大的阻力,就是公司高层「性别敏感度严重不足」、「观念不合时宜」、「误以为开开性别玩笑有助活络上班气氛」、「手来脚来的互动无伤大雅」等,更甚者本身极可能就是潜在的性骚扰行为人。企业高层却漠视或姑息,专责人员虽知情,也可能因担忧公司会遭责罚,或害怕事件被申诉至主管机关,而未能妥善处理。

现代妇女基金会指出,虽然主管机关每年虽会对各事业主及重点业者施行性骚扰防治稽核,但仍停留在法律基本要求,如订定性骚扰防治措施、公开揭示等。但防治措施的重点应要让员工了解合宜的人际互动沟通方式,及认识性暴力/性骚扰会造成的心理创伤,借由同理心让员工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职场性别平权,共创性别友善的工作空间,也应应让主管发挥更完善的性骚扰防治功能。

现代妇女基金会认为,「不要害怕推动性骚扰预防教育后,员工会因为意识觉醒而提起申诉」,强化公司对于性骚扰零容忍的态度,员工对性骚扰伤害及积极作为有更多认识后,自然不敢存有侥幸心态。公司应将心态调整,在每一次事件中学习及重新检视职场环境,并积极协助被害人避免再次受害,提供行为人教育及后续措施,而非擅自私下和解,或只要求行为人离开公司即以为解决问题,清楚且中立的流程方能让员工感到安心及放心,公司也能推动让同仁有感的活动,将更能感受到公司关注性平的文化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