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建教实习若遇性骚扰 潘文忠:可纳性平教育法规范

立法院临时会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0日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性别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教育部长潘文忠(图)出席备询。(刘宗龙摄)

继上周行政院公布性平三法(性骚扰防治法、性别工作平等法、性别平等教育法),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早审查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邀集教育部长潘文忠及相关官员列席质询。(陈薏云摄)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0日审查性别平等教育法,针对部分立委建议,学生若在实习场域遭遇性平事件,应纳入性别平等教育法,教育部长潘文忠表示,教育部评估后,认为可以纳入规范,因为这是跟学生直接接触。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审查性别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潘文忠在会议前受访表示,性别平等教育法有适用的场域,性平事件通常就是人跟人之间互动的问题,针对这些跟学生实习相关指导人员,因为和学生直接接触,教育部评估后认为可以纳入规范。

媒体追问,高职建教合作有3个月轮调,若疑似遭到性骚扰,教育部如何来认定。

潘文忠说,细部流程部分再来讨论,教育部认为,学生担任实习的场域与指导人员互动,会是教育部比较关注的部分,如果大家有共识,相关调查、作业及流程再来做后续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