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多所大学教师遭举报性骚、家暴 性学家吁完善性骚扰立法

陆多所大学教师遭举报涉及性骚、家暴,性学家呼吁应进一步完善性骚扰的立法。(示意图/Shutterstock)

澎湃新闻30日报导,中国大陆版#MeToo方兴未艾,大陆社会学家、也是性学家李银河7月30日在微信公众号发文呼吁,目前中国大陆法律仅设有「猥亵妇女罪」,还应进一步完善关于「性骚扰」的立法,从而不仅有力地改善工作环境,而且大大提高全体国民基本素质。防范性骚扰,净化校园、职场生态环境。

继中国人民大学女博士生实名举报导师王某性骚扰后,陕西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等大学也相继有教师被举报涉性骚扰、家暴等师德失范问题,各大学纷纷发布声明介入调查,并对涉事教师予以处理。

李银河发文道:「性骚扰一般发生在权力不对等的关系中间,如教师与学生,老板与雇员,医生与病人,上级与下级。」手中握有权力的人会利用下属的弱势地位,提出过分的性要求,做出性侵犯的行为。在一些国家的大学会设置专门的防止教师性骚扰学生的机构,制定防止教师性骚扰学生的行为规范,接受相关案件的投诉,以便及时制止和惩罚此类侵害行为。

李银河向公众科普说:提出「性骚扰」这一概念的第一人是美国律师麦金侬,她首次使性骚扰成立为罪名。这一概念提出,彻底改变了美国法律对待妇女的态度。麦金侬为之所下的定义为:「性骚扰最概括的定义是指处于权力不等关系下强加的讨厌的性要求。……其中包括言语的性暗示或挑逗,不断送秋波或做媚眼,强行接吻,用使雇员失去工作的威胁作后盾,提出下流的要求并强迫发生性关系。」

李银河建议,透过法律手段制止性骚扰可以有力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使社会上的强势群体不可以为所欲为。由于性骚扰一般发生在隐蔽私密场合,女生面对教师的性骚扰要注意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学校和法律部门投诉,不要因为害怕报复而隐忍不发。(受害者)应当相信校方和相关法律部门会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使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