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雇主通报职场性骚没罚责恐沦空谈? 劳动部回应了

民进党近日爆发性骚扰吃案事件后,引发各界重视职场性骚扰,行政院今天送出「性别平等工作法」草案,包括要求雇主接获申诉后要通报性骚扰,但因没有罚责,外界忧心恐沦空谈。(报系资料照)

民进党近日爆发性骚扰吃案事件后,引发各界重视职场性骚扰,行政院今天送出「性别平等工作法」草案,包括要求雇主接获申诉后要通报性骚扰,但因没有罚责,外界忧心恐沦空谈,劳动部官员认为,性骚扰防治法虽然也有通报义务、但未有罚责,因此也未在性工法中订定。

劳动部常务次长陈明仁表示,此次性工法修正主要为因应近日爆发的#metoo事件,修法为以被害者保护为中心,并打击加害人、扼止性骚扰事件,预估此次修法后还要修正包括性骚扰防治准则、调查办法、性平会机制、法律扶助及性工法施行细则等。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说,「友善」、「有效」及「可信赖」等原则,并有「建立公权力介入的外部申诉管道」、「行为人负责人加行政罚、加重惩罚性赔偿」、「强化雇主防治意识及责任」及「完善被害人保护及扶助」。

黄维琛也说,此次增订10至29人公司应订定性骚扰申诉管道,未订定会要求限期改善,再未执行的话开罚1万至10万元,30人以上事业单位未订定直接罚锾2万至30万。

黄维琛说明,草案明定最高负责人为性骚扰行为人时,劳工可向地方主管机关直接申诉,如果查证属实则可处雇主1万至100万元罚锾;如果行为人非公司最高负责人,当控诉人不服公司调查或调查迟延等,也可提出申诉,并命雇主采取必要处置,未依该处置做为处事业单位1万元至5万元罚锾。

黄维琛提及,此次也规定权势性骚扰或最高负责人为性骚扰行为人,被害人可以向行为人求偿1至5倍不等的惩罚性赔偿,如果认定权势型性骚扰情节重大,雇主还可直接「惩罚性解雇」劳工。

黄维琛指出,为有利被害人指控,雇主可以要求情节重大的被指控人停职、不用给付薪资,如果性骚扰不成立再补给其薪资;或是最高负责人为行为人时,指控人也可要求留职停薪,性骚扰成立时再补给其薪资。

黄维琛提及,职安署也规划在今年下半年针对性工法举办7000场次的法遵访视及500场次的宣导会,盼雇主都能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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