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性骚扰竟免罚? 劳动部:循内部惩处、民事求偿

立法院临时会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20日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性别工作平等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劳动部长许铭春(左)与卫福部长薛瑞元(左)上台备询。(刘宗龙摄)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邀请劳动部、卫生福利部等部会就「性别工作平等法」及「性骚扰防治法」修正草案询答。(林良齐摄)

依性骚扰防治法规定,非属教育场域及职场场域的性骚扰行为,可处性骚扰行为人1万至10万元罚锾,依行政院提出的「性平三法」草案,并未针对职场性骚扰行为人罚锾,劳动部官员表示,依草案雇主可处罚职场性骚扰行为人,且被害人也可对行为人求偿,权势性骚扰更可求偿更高金额。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邀请劳动部、卫生福利部等部会就「性别工作平等法」及「性骚扰防治法」修正草案询答。

立委吴玉琴表示,依草案提及,雇主未落实防治工作、最高负责人性骚扰等有罚锾,但并未针对一般员工之间的性骚扰,因此提出修正草案可处职场性骚扰行为人罚锾;立委赖香伶则提出性骚扰防治法修正,让性骚扰防治法可处职场性骚扰行为人罚锾。

劳动部部长许铭春说,内部讨论时针对是否要裁罚职场性骚扰行为人有很多不同意见,如有人认为行政罚才是处罚,也有人认为公司内部惩处也是处罚,而依草案也提及公司可惩处行为人,被害人也可对行为人提出民事求偿。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指出,未来也会研议与地方政府,增加协助性骚扰被害人的法律量能。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