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性骚扰期间提供有薪假? 劳动部长这样回应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邀请劳动部、卫生福利部等部会就「性别工作平等法」及「性骚扰防治法」修正草案询答。(林良齐摄)

性平三法今天起进入委员会实质审议!民进党日前爆发性骚扰吃案后,引发各界重视,有立委提出,希望在申诉人提出后,可以用「有薪假」的方式,而不是草案的留职停薪,劳动部部长许铭春说,事涉劳资双方权益,仍待凝聚各界共识。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邀请劳动部、卫生福利部等部会就「性别工作平等法」及「性骚扰防治法」修正草案询答。

立委庄竞程表示,据最近一次调查,每年约有20多万人遭职场性骚扰,其中有8成不申诉,要如何减少黑数并确保性骚扰不再发生?部分外界也疾呼应让申诉人申诉时提供有薪假。

许铭春说,有薪假事涉劳雇双方权益,仍要凝聚各界共识。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依草案目前提供最高负责人为被申诉人时,申诉人可申请留职停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