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接种疫苗长照员工 劳动部:无提供阴性证明可拒绝劳务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日前宣布「微解封」,近日也公告如长照中心要解封,则整体工作人员疫苗施打率达8成。(报系资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日前宣布「微解封」,近日也公告如长照中心要解封,则整体工作人员疫苗施打率达8成,方可提供服务;如未接种疫苗、接种第一剂疫苗未满14日者,服务前应自费提供抗原快筛阴性证明,劳动部表示,如劳工未接种疫苗或未能提供阴性证明时,雇主可以拒绝其劳务提供,意谓可以不给付薪资。

指挥中心指出,机构提供服务条件,包括整体工作人员疫苗施打率达8成,方可提供服务;未接种疫苗、接种第一剂疫苗未满14日者,服务前应自费提供3日内以下简称抗原快筛阴性证明,于三级警戒期间须配合每周自费提供抗原快筛阴性证明。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司长王厚伟表示,指挥中心提及长照中心要疫苗施打率达8成,而未接种疫苗或未满14天要自费阴性证明,因其性质特殊与被服务者有近距离接触,若未履行指挥中心要求服务不甚合理,因此雇主可拒绝劳工提供劳务、此时可不给付薪资给劳工。

王厚伟举例,就如同食品从业人员体检也要提供A型肝炎检查、伤寒检查一样,公车司机要有大客车驾照才能执业。

雇主可因未接种疫苗资遣劳工吗?王厚伟说,指挥中心提供2个方式,包括接种疫苗、自费阴性证明等方式,若等待接种疫苗或阴性证明时,雇主不应在此时解雇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