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无预警停工 劳动局:员工到班虽未提供劳务仍应给薪

桃园劳动局再度派员访查华映停工事件。(图/劳动局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针对华映桃园龙潭厂、杨梅厂无预警停工,攸关千名员工权益事件,桃园市政府劳动局17日持续进行第2次派员访查,并与该公司企业工会代表访谈,了解员工目前工作情形。劳动局指出,华映目前暂无进行大量解雇劳工计划,员工正常到班工作,公司虽未提供劳务,仍应照发薪资给劳工,不可擅自减薪或扣薪。

劳动局说明,事业单位应依劳动契约给付劳工薪水,如因订单减少,致正常出勤员工无事可做,系不可归责于劳工,雇工仍应照常给付薪资,如有因景气因素须变更劳动条件仍须征得劳工个别同意,同时依法通报主管机关;另依据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第 4 条及第 5 条规定,解雇劳工 60 日前应将解雇计划书通知主管机关及相关单位或人员公告揭示,且应即本于劳资自治精神进行协商

劳动局除督促华映需遵守相关法令外,如有违反劳动基准法及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之情事,将依法裁处。劳动局指出,中华映管于12月13日因财务危机,声请重整及紧急处分,衍生华映杨梅厂、龙潭厂无预警停工情事。

经该局于14日派员进行访查,公司表示目前暂无进行大量解雇劳工计划,且尚待13日向法院声请重整及紧急处分的结果,方能确认公司下一步计划,劳动局于 17日再进行第2次派员访查,并与该公司企业工会代表访谈,了解员工目前工作情形,持续关注劳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