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2月15日为补班日 雇主无须加给劳工加班费

劳动部。(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劳动部表示,根据109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将2月15日的休息日与1月23日上班日对调。调整后,2月15日当日变成正常工作日劳工当日出勤,雇主无须加给休息日出勤工资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谢倩蒨说明,如果是按照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将2月15日和1月23日(农历小年夜)对调的事业单位,劳工在2月15日当天出勤,雇主即可不用给休息日出勤加班费

另外,劳动部近来屡接获询问指出,倘若是在1月24日以后才到职的劳工,2月15日当天是否仍需补班、出勤的话是否应加给休息日加班费?

谢倩蒨表示,这样的案例仍需视劳雇双方如何约定、公司整体运作如何规定,一切都是按照公司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