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要华映承担所有员工薪资 绝非由政府代偿

劳动部强调绝无雇主积欠工资由垫偿基金买单情形。(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针对华映公司大量解雇案劳工权益保障,劳动部表示已与桃园政府一同要求华映公司送大量解雇计划书时,应一并说明员工债权相关财源计划,华映目前正寻求支付劳工相关费用财源。同时,劳动部与桃园市政府也已协助华映工会与大同公司及华映公司就大量解雇相关诉求进行协商

劳动部表示,今年初掌握相关讯息后,第一时间即与桃园市政府一同入厂辅导华映公司依法办理员工相关权益事宜,该公司于3月11日提报大量解雇2500名,以优于法令给付员工相关费用。目前剩余2111名员工,除200名外劳已分别转换雇主或暂留安置中心待转换雇主,剩余本国劳工,不论是否有继续上工,华映皆尚未解雇,并依约计算工资纳入员工债权中。

华映与工会在11日达成共识,就现有资金3960万元,以薪资平均3成6比例先行发放,其余纳为员工债权。劳动部与桃园市政府持续与大同公司及华映公司沟通,要求华映公司应承担留用员工后续解雇衍生的所有劳动债权,包括透过借贷或积极处分资产方式筹措资金,以保障劳工债权,母公司大同公司当应善尽协助义务,尽速提出劳动债权财源计划。劳动部同时也召开跨部会沟通会议,要求公司尽速提出偿还员工债权计划。

此外,针对有立法委员关心是否对雇主采取对人保全处分一事,目前桃园市政府劳动局尚未就积欠员工债权达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所定门槛提报劳动部审议,未来如桃园市政府对于华映公司负责人实际负责人提报禁止出境处分,劳动部会依法进行相关程序

最后,劳动部强调,已要求华映公司应穷尽一切努力筹措财源,不该以申请积欠工资垫偿基金垫偿为优先选项。积欠工资垫偿基金制度是为保障劳动债权而先行垫付,若最后仍需动用积欠工资垫偿基金时,雇主最终仍须偿还基金所垫偿之费用,绝无雇主积欠工资由垫偿基金埋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