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留职停薪、育婴假可继续加劳保吗? 劳保局回应了
▲留职停薪、育婴假劳保是否可以继续投保,劳保局回应了。(图/资料照)
如果面临必须请育婴假或办理留职停薪时,劳工保险是否还可以继续加保呢?劳保局指出,劳工保险是在职保险,实际从事工作的员工才能由雇主申报加保,若员工因伤病或育婴留职停薪,仍可依规定继续加保。
劳保局表示,依照劳工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人因伤病请假期满仍未痊愈者,如经服务单位准予留职停薪,普通伤病未超过1年、职业灾害未超过2年,得继续参加劳工保险。另依照性别平等法规定,受雇者于每一子女满3岁前,得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间至该子女满3岁止,但不得逾2年,又其于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得继续参加原有的社会保险。
换言之,如果你是因伤病、育婴申请留职停薪,就可继续加保;如果是因个人因素(出国进修、侍亲)申请留职停薪,则不可以继续加保,且必须在留职停薪的前1天申报退保,等复职上班第1天再申报加保。
劳保局说,员工如果不是因为伤病或育婴申请留职停薪,依规定不能继续加保,投保单位应申报该员工退保,如未申报退保,经劳保局查明后,将自该员工留职停薪起日取消其被保险人资格,已缴的保险费不予退还。
另外,员工留职停薪期间,雇主不须继续为其提缴劳工退休金,如申请因伤病或育婴继续投保者,劳保局会自继续投保起日之前一日停止提缴;如原属适用劳动基准法提缴新制退休金的劳工,将自申报的续保期限届满翌日起计收劳工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