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留停继续投劳保好处多? 劳保局一次说清楚

▲育婴留停继续投劳保年资还能持续累积。(图/pixabay)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受雇满1年以上,抚育3岁以下子女,可向雇主申请育婴留停,不仅在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可申请育婴津贴,且劳工更可以持续参加劳保普通事故保险及就业保险,除保障劳工育婴期间的保险权外益,还可持续累积劳保年资。

劳保局纳保组组长黄锦仪指出,目前截至2月底前所统计的,申请育婴留停且持续加保被保险人约有4万7390人,占整体育婴留停劳工96%。

黄锦仪也说,为减轻雇主及被保险人负担,劳工办理育婴续保期间,原由雇主负担的70%保险费,不须缴纳;被保险人应负担的20%保险费,可依其意愿选择递延3年缴纳。据统计,光增加7成保费负担,去年政府就多支出15亿7104万余元。

另外,黄锦仪说,2015年起劳保局已将育婴留停津贴及育婴续保申请书合一,也促使劳工加保,办理育婴留停津贴的劳工中有96%选择续保,续保时仍为被保险人,如果劳工在育婴留停期间选择继续加保时,生育第二胎的话仍可领取劳保生育给付、育婴留停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