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渔工劳保纳保率仅5成 劳保局:吁雇主须依法加保避免触法
劳保局今(23)日指出,受雇从事渔业生产的渔工,属劳工保险强制投保对象,渔船船主应为渔工加保,才能维护渔工之权益。
劳保局表示,不论是本国籍或外国籍,也不论人数多寡,都应在渔工到职当日申报参加劳工保险。如果渔船船主未依规定为渔工办理投保手续,除会被开罚应加保保费4倍罚锾外,渔工因此所受之损失,也要由渔船船主负责赔偿。
劳保局纳保组组长黄锦仪说,根据统计,我国外籍渔工1.2万人中的纳保率,仅有5成左右,因此,今年下半年将会赴渔业分布较多的宜兰、澎湖、屏东、新北等4县市展开说明会,也会跟区渔会、海巡署合作宣导,并进行查处。
劳保局强调,渔工在海上作业可能会面临较大风险,加保劳工保险,在遭遇保险事故时,可妥善照顾被保险人本人或其遗属经济生活,也可分散雇主职灾补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