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职灾保险法》 所有劳工强制纳保

五一劳动节将近,立法院23日在立法院长游锡堃(如图)敲搥下,院会三读通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保护法。(张铠乙摄)

五一劳动节将近,立法院23日在院会中三读通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民众党立委赖香伶(左一)与在场的民进党立委们一同手持标语合影。(张铠乙摄)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扩大纳保范围,所有受雇于登记有案事业单位的劳工,不论事业体雇用人数皆强制纳保;若雇主未替劳工投保,最高处10万元罚锾。

三读条文明定,属于劳基法规定技术生、养成工、见习生学校建教合作的建教生,和其他提供劳务事实且受有报酬者,准用职灾保险投保规范;特别加保对象工地工头临时雇工童星等,得由雇主、本人或受领劳务者办理参与保险。

投保薪资下限为基本工资新台币2万4000元),并随基本工资调整,投保薪资上限则为7万2800元;投保劳工若遇职灾导致失能,完全失能可给付领投保薪资70%,严重失能是投保薪资50%,部分失能是投保薪资20%。

劳动部表示,《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三读通过,为我国劳工之职业灾害权益保障,奠立了新的里程碑。包括扩大保障的范围,把受雇事业单位的劳工全部纳入保护伞下,大幅提升了给付水准;同时也让雇主只要缴纳少许保费,就可以更有效分摊职灾补偿责任,达到劳资双赢效果

劳工团体今天也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感谢立法院在五一劳动节前三读通过,劳工团体诉求这部法已经10多年,这无疑是给劳工朋友的重要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