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职灾保险」单独立法 1002万名劳工受益

行政院30日院会通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草案。(图/记者赖映秀摄)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30日通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法草案」,分流劳工保险及职业灾害,且所有劳工都适用,同时提升最高投保薪资,保障劳工受职灾后的生活法案通过后将有1002万名劳工受惠,比现有的劳工投保人数还多出15万人。

现行《劳工保险法》规范中,雇主雇用劳工人数在4人以下不强制纳保劳动部次长郭芳煜指出,新设《职灾法上路后,15岁以上劳工「全部参加本保险为被保险人」,因此即使顾员在4人以下公司机构,也要强制参加职灾保险。

《职灾法》草案也提高投保薪资至新台币5万7800元,比劳保最高投保薪资4万3900元还高,郭芳煜表示,劳工职灾保障给付增加,万一不幸有职灾事件发生,对雇主有抵充作用,同时保障雇主与劳工权益,是双赢作法

郭芳煜说,目前规划职灾保险的保险费率为投保薪资的0.22%到0.3%,依行业有所不同,给付费率则依行业别有所差异,而大部分保费由雇主负担,年度应收保费提拨10%到15%经费到劳保基金,用于职灾重建及预防;最终费率仍须交由立法院审议。

据转述,行政院长江宜桦表示,劳动部将职业灾害保险相关规定,自劳工保险条例抽离单独立法,并将受雇劳工全面纳入保障范围,适度提高给付水准,同时明定按年提拨保险费的一定比率办理职业灾害预防及重建业务有助减少职业灾害发生,增进劳工健康与生产力,深具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