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通过劳工职灾保险法 4人以下公司纳保、职灾伤病给付提高

政院会今通过劳工职灾保险法,未来4人以下微型公司纳入强制加保范围。(林缙明摄)

攸关逾千万劳工权益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草案」,今行政院会拍板通过,未来4人以下微型公司纳入强制加保范围,雇主若未替劳工投保,将开罚2到10万元。此外,投保薪资部分新法将职灾保险与劳保脱钩,职灾保险投保薪资上限,由现行4万5800元提高到7万2800元,增加对高薪族的保障,预估有165万人受惠。

根据劳工职业灾害保险是纳在劳工保险,但劳保规定5人以上公司才要纳保,使得4人以下公司的劳工并无法适用职灾保险给付,往往劳工发生职灾,才发现没有投保劳保,劳工权益受到影响;新法将职灾单独立法,未来4人以下的微型公司也纳入职业灾害保险的适用范围预计将有33万名劳工受惠。

该草案明定,雇主若未替劳工投保,将处罚2到10万元;对于雇主若未替劳工投保,导致劳工遭遇职灾申请给付,劳动部原本规画可处10万元到300万元,并可连续罚,不过政院审查通过版本删除此条文,改以行政罚向雇主催讨。

此外,现行职灾保险伤病给付是按劳工事故当月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70%,经过1年尚未痊愈者,第2年减为平均月投保薪资的50%,与原领工资差异大,劳工家计困顿、耗费心力在跟雇主诉讼,身心俱疲,未来将调整成2年均为平均月薪投保薪资70%。

投保薪资部分,新法将职灾保险与劳保脱钩,职灾保险投保薪资上限,由现行4万5800元提高到7万2800元,增加对高薪族的保障,从劳退数据来看,预估有165万人受惠。

失能年金部分,新法删除年资规定,改采依失能程度按月薪比例发放,共分为「完全失能」平均月投保薪资的70%、「严重失能」50%、「部分失能」20%等三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