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下班兼职 受雇者职灾保险强制纳保
铨敍部日前曾指出公务员下班后可从事外送平台等非经常性工作,教育部近日也放宽,教师下班时间后可从事非经常性、持续性的工作。(报系资料照)
铨敍部日前曾指出公务员下班后可从事外送平台等非经常性工作,教育部近日也放宽,教师下班时间后可从事非经常性、持续性的工作,但这些对象具有公保身份,兼职时是否要参加职业灾害保险?劳动部表示,依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规定,只要为受雇劳工就是职保的强制纳保对象,如果为实际从事劳动人员也可透过特别加保制度加保。
依劳保条例规定,受雇于年满15岁以上,65岁以下,如受雇于5人以上公司、行号就为劳保条例强制纳保对象,但因为公教人员保险法规定与劳保重复加保期间的年资不予采认,因此多数公务员加入劳保意愿较低。
但劳动部劳动保险司副司长陈文宗表示,依劳保条例规定,如果受雇于5人以上公司、行号等为劳保强制加保对象,只要是受雇于登记有案事业单位的劳工就是职业灾害保险强制纳保对象,至于其他社会保险是否会与劳保有所竞合就依其他社会保险规定。
陈文宗说,就算兼职只要符合相关保险事故如伤病、失能、死亡等,也可领取劳保相关给付,若其他社会保险有排除就依其规定。